人事处关于2010年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的通知
根据市人社局发(2010)55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人事处对我院2010年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通知如下:
1、凡2010年需申报晋升或转评高、中、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,请写出书面申请。申请需经所在系、室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,并在申请书上留下联系方式。
2、申报人请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“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”,然后对照《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计算学时数,并将相关材料原件、表格(含电子版)与申请一并于6月24日12:00时前报人事处。
院人事处
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