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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务公开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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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05]12号)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黔党办发[2005]12号)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《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办法》。
一、校务公开的意义:
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,扩大基层民主,完善公开制度,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力的重大举措;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;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;是严格规范学校管理的好制度。
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,有利于引导、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、支持改革的主人翁积极性,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;有利于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、干群关系、保持学校的稳定;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、决策民主化、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。
二、校务公开的目的:
推行校务公开的目的,是为了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,切实让广大教职工放心满意,使和谐社会建设基础更加坚实;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建设,不断扩大教职工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渠道,使教职工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;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密切干群关系,使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,促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。
三、校务公开的内容
除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,一般应公开以下内容:
1、学校的办学思想、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、决策和实施方案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2、学校事业经费、决算,财务经费收支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3、学校基建承包情况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4、教师、干部的选拔、聘任、奖惩、评优评模、职称评定、晋级晋职等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5、物资、设备采购情况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6、收费项目、标准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7、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8、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事项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9、招生情况要向教职工公开。
以上九条公开内容,要注意公开的层次性,适合在哪个层次公开的内容,就在哪个层次公开;要注意重点公开办事规定、收费规定、服务承诺、问题咨询、办事指南、办事程序、办事纪律,把校务公开与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,营造一种人人都为学校改革、发展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校务公开的形式
校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,本着及时、有效的要求。通过多种渠道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选择以下几种形式:
1、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。凡公开的重大事项、学校党委会前要进行审议,再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,会后及时把审议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布。
2、通过学校中层干部会议,民主党派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,或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布。
3、利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开,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。
4、利用学校报刊、广播等媒体进行不定期的公开。
五、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
校务公开要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,党政齐抓共管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完善统一部署,纪检监察监督落实,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。明确各部门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形成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整体合力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,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,分别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和校务公开监督工作,把办事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纳入我校工作目标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,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检查,使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,推进六盘水师范学院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和方向健康发展。
六、本试行办法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七、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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